網紅價值的衡量標準
時間:2017-01-17 09:19:59 來源: 點擊:
2016年“網紅”成為了年度熱詞,但王強認為“網紅”這個詞并不能準確的概括這個行業,因為這個詞忽視了這個現象背后生產力最重要的要素——人才本身的創造力。他參觀過美國最好的內容生產公司,他們把我們理解中的“網紅”都稱為“ Digital Talent ”(數碼化人才)——是以數碼化的形式,將內容進行呈現、傳播、商業化的,背后富有天分的創造者。
什么樣的人才,才能稱之為“DT ”呢?需要具有以下特點:
首先,ta的屬性是一個個體,不是團隊;
第二,必須通過網絡某種爆發式、病毒式的傳播突然爆紅;
第三,不僅是通過互聯網手段爆紅的個人,這個個體還必須做一件與商業有關的事兒;
第四,ta一定帶著非常明確的商業期待,換句話說就是要盈利、賺錢、賺取利潤。
最早火起來的是以芙蓉姐姐、鳳姐為代表的純娛樂性 DT,接下來就是兩個垂直形態,一個是以 papi醬為代表的評點社會現象、具有思考深度的內容 DT,是對現實思考的“戰將”,而這種對現實問題的思考,直達人性,在嬉笑怒罵中能讓受眾從人性中看到自己、看到別人。另外一個是以羅輯思維、雪楓音樂會等為代表的知識垂直內容 DT,任何一個垂直領域的知識現在都有了變現的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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